根据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(2018)鄂0607执56号和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(2017)鄂0607民初2243号的要求,现将李一恒位于襄阳市襄州区邓城大道华中光彩市场46幢2号的房屋(房屋所有权证号为:襄阳区字第S00013067号)过户到赵君荣名下。因房产证无法收回,现公告作废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及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》的有关规定,现拟对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告。 对公告事项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,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依法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。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襄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(襄州区航空路襄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) 联系电话:0710-2826096 襄阳市襄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04月0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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